《山西五寨县化肥厂一氧化碳中毒》讲解了1981年12月3日发生在山西省五寨县化肥厂的一起严重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详细情况。事故发生在全厂停产检修期间,由于造气车间领导和工人违反多项安全规定,导致4人死亡、2人轻伤的悲剧。当天上午10时20分,一名工人在洗气塔内昏倒后,其他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具便盲目进入塔内施救,最终造成更多人员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于:造气车间领导未按规定进行设备置换和分析,也未在物料出入口加设盲板;进罐作业的工人未办理进罐作业许可证,未进行全面检查,且无监护人在场;参与救援的车间主任和其他5名人员同样未佩戴防护用具,导致事故扩大。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相关安全规程,在有毒有害岗位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山西五寨县化肥厂一氧化碳中毒》适用于各类化工企业,尤其是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处理和存储的企业。该文档旨在提醒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从事设备检修、维护及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规操作或盲目施救而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