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安全交底》讲解了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确保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文件指出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需在专用房内进行,且该房间不得有电气和金属设备,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应使用锋利小刀,避免用剪刀、石器或铁器处理。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米,而导爆索严禁撞击、抛掷或践踏,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现场按需制作并妥善保管。装药时仅能使用木竹棒轻塞,避免金属工具捣实,并禁用不合格炸药。峒室法爆破中,在未安放起爆体前,照明应采用低压电;安装起爆体时则需用手电筒或透光灯。放炮要有专人指挥,设立警戒范围,确保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才可起爆。电力爆破要求电源和放炮器由专人控制,使用同厂同批的雷管,接线前要短路脚线,防止误触电源,雷雨天气禁止露天电力爆破。水下爆破则强调选用防水性能好的炸药,并采取严格防水措施,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潜水员不得携带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火雷管点火要用专用香棒,先点火炮再合电闸,每人点炮不超过15个。安全警戒距离规定为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400米半径,炮眼法200米半径。坑道内邻近工作面厚度小于20米时,一方起爆另一方人员全部撤离。放炮后至少两人巡视检查危岩、支架、瞎炮等问题。处理瞎炮时,若因接线不良导致,可以重新接线起爆,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
《爆破工程安全交底》适用于从事爆破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等。本文件特别适用于涉及电力爆破、水下爆破以及火雷管使用的工程场景。此外,对于负责制定和实施爆破计划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它提供了从准备工作到具体操作,再到事后处理的一系列安全规范,以确保相关人员在不同环境下的爆破作业安全,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