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交底》讲解了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作业证。文件描述了在多种危险情形下禁止进行爆破作业,例如存在冒顶或边坡滑落风险、工作面漏水、设备或建筑物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文中强调大雾天、黄昏和夜晚原则上禁止地面爆破,若需夜间爆破则须采取安全措施并获主管部门批准;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并撤离危险区。规定使用木质或竹棍装药,禁止使用铁质炮棍及其他易燃材料堵炮眼,并且详细说明处理瞎炮的方法及设立警戒区的重要性。文件还指出导火索长度至少为1.5米,浅眼爆破时最小安全距离为300米,严格规范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审批制度,包括由指定爆破员填写申请单并经多级领导审批。对于装药和堵炮工作,文件明确了清理炮眼、避免烟火进入作业区、正确使用照明设备、保证堵塞质量以及保护起爆线路等具体要求。此外,对爆破警戒范围、信号设置、点炮人员的安全躲避地点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所有人员清楚了解警戒标志和信号意义。最后,文件强调爆破后需充分通风排烟,检查危石、盲炮等情况,并在确定安全后才允许生产人员进入爆破地点,同时要求每次爆破后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爆破作业安全交底》适用于从事爆破作业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涉及矿山开采、道路建设、建筑拆除等行业领域。它为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相关人员在执行爆破任务时能够遵循正确的程序,保障自身及周围环境的安全。此文档不仅适用于一线操作人员,也适用于负责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团队,以确保整个爆破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