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洞开挖爆破安全交底》讲解了在引水洞开挖爆破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具体操作规范。钻孔作业时,强调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台车臂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并确保工作人员进出作业面有指挥以实现安全进出。当岩爆或塌方迹象出现时,要求台车司机及时退出并通知现场人员撤离。移动台车时应避免撞到隧道边墙的电力线路及水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绝缘雨鞋和手套,严格禁止穿拖鞋上班、酒后进洞施工以及疲劳作业。洞内作业照明及其他动力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由专业电工负责,禁止其他人员擅自使用电力设备或私自搭接电线。火工材料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需严格按照当地公安部门规定执行,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成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对爆破作业进行统一管理,由爆破工程师进行爆破设计,专职爆破安全员监督全过程。爆破作业人员须经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掌子面爆破作业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防爆箱用于分类存放炸药和雷管,严禁混装。凿岩台车钻孔结束后需人工撬挖处理松动危石,确保无隐患后再装药。装药时站在台车吊栏里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绳。设立爆破警戒区,建立警报制度,装药结束后起爆前按要求警报并撤离人员和设备至安全地点。放炮后检查是否有瞎炮,发现后立即处理,严禁在原孔重新钻孔。出渣结束后,用挖机清理爆破面的松动危石,确保安全后才可继续测量放线作业。每次放炮后需等炮烟散尽再进入掌子面作业。
《引水洞开挖爆破安全交底》适用于参与引水洞开挖爆破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钻孔作业人员、台车司机、电工、火工材料管理人员、爆破工程师、爆破安全员以及其他所有可能涉及到此类工程的工作人员。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作业流程和安全规范,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此外,对于负责此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层,此文档同样重要,有助于他们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安全控制点,从而更好地进行项目管理和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