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太平煤矿2·21事故案例》讲解了宁乡县太平煤矿在2009年2月21日发生的一起顶板事故的详细情况。事故发生在+45m水平东区北翼东一石门2#煤掘进工作面,导致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8.28万元。报告中描述了矿井的基本概况,包括建井时间、生产能力、证件情况以及通风、排水等设施的配置。矿井采用双斜井一立井开拓方式,主副井均使用矿用绞车提升,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和一级排水系统。矿井主要开采2#煤层,煤层为自燃煤层且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正在掘进工作面进行作业,因煤层变薄及操作不当导致采空区上方矸石冒落,砸中工人何光照,最终造成其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展开救援,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宁乡县太平煤矿2·21事故案例》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中小型煤矿企业。该案例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参考。通过对此次事故的分析,可以提醒各煤矿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加强对顶板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支护措施到位,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该案例也适用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帮助其更好地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