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煤矿“12 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讲解了2001年12月30日发生在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的一起严重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事故导致1396吨煤和86670立方米瓦斯突出,造成20人死亡,28人受伤,并带来直接经济损失184.6万元。事故发生在建新煤矿-600水平东采区西翼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突发。该矿井始建于1958年,1961年投产,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属于高瓦斯矿井。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一600水平东翼采区的西翼,设计长度140米,于12月26日开掘,属于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事故原因分析指出,施工区域处于卸压带范围之外且应力集中异常,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1103东回采工作面开采违反设计规定,导致周边巷道破坏严重,影响通风系统;综合防突措施未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合要求;放炮时相关人员未撤至安全地点;采掘关系失调,生产系统不完善,通风系统混乱。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这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建新煤矿“12 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和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以及一线工人等。通过对该事故的深入分析,可以为类似矿井提供重要的安全警示和改进措施,帮助其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生产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落实综合防突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此外,该文档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有助于制定更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