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执行 入罐作业酿事故》讲解了2003年7月14日辽宁葫芦岛某化工厂发生的一起因入罐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窒息昏迷事故。该事故发生于粒碱工段对D103碱罐进行清理的过程中,岗位工Q和L在入罐作业中因缺氧窒息昏迷。D103碱罐高1.4米,直径2米,正常情况下需通入氮气以确保液位测量仪表正常运行。由于作业时未关闭氮气阀门,罐内含氧量仅为1%,导致两人窒息。调查发现,车间领导和作业人员均未按照国家化工企业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如办理作业安全票、隔离、清洗、置换、分析、通风等必要程序,属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此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车间领导未能认真布置安全工作,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违规操作已多次出现但未引起重视。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以吸取教训。
《制度不执行 入罐作业酿事故》适用于化工行业尤其是涉及密闭空间作业的企业。该文档旨在提醒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特别是入罐作业的安全管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帮助企业管理层和一线员工了解违规操作的危害,强调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重要性。同时,该文档也为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了参考,帮助他们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