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爆破炮烟中毒事故分析》讲解了2009年5月广西、内蒙古、山西三地发生的矿井爆破炮烟致人死亡事故,指出这些事故为井巷爆破安全敲响了警钟。文章详细描述了在井巷掘进与开挖中广泛使用的钻眼爆破方法,尽管经济高效,但其爆炸生成的气体含有大量有毒成分,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若炸药含硫或硫化物,还会产生硫化氢和亚硫酐等。由于井巷作业空间狭小、通风条件差,容易导致有毒气体浓度超标,威胁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生产。文中强调,作业人员急于在炮烟未排尽时作业,易发生中毒事故。具体原因包括:掘进工作面爆破后作业人员不待炮烟排出即进入工作;局部通风机风筒距掘进工作面过远,无法及时吹散炮烟;装药量过多使炮烟超过通风机能力;炸药变质引发缓慢燃烧增加有毒气体;回采工作面爆破时回风道作业人员无法及时撤退;长距离单孔掘进工作面炮烟长时间浮游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井巷爆破炮烟中毒事故分析》适用于煤矿及其他地下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尤其是从事井巷掘进与开挖工作的施工队伍。该文对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对井巷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帮助相关从业人员了解炮烟中毒的风险因素及其预防措施,确保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推动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