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讲解了在煤矿作业中,人员存在的多种不安全行为及其潜在风险。共性的不安全行为涵盖了从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到在井下吸烟等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还包括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穿化纤衣服入井,酒后入井等问题。此外,文件还指出了未经培训上岗、无证操作特殊工种、随意拆卸或损坏设备等违规操作,以及乘罐、乘车时的不当行为,如超员挤坐、嬉戏打闹、擅自登车入罐等。对于采煤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标题》描述了采煤机开机前的疏忽检查、未按规定启动设备、进入危险区域、不当使用液压支柱、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损坏喷雾设施等一系列问题。在煤岩掘进巷修作业方面,《标题》列举了诸如地压管理不当、支护措施不足、通风系统不完善等具体不安全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危及个人安全,也对整个煤矿生产环境构成威胁。
《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适用于所有参与煤矿生产的人员,包括一线作业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团队。该文档特别针对新入职员工和转岗人员,强调了他们在接受充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之前不得独立工作的必要性。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如采煤机司机、电气设备维修工等,此文档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同时,它也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团队的重要参考资料,帮助他们识别和预防各类不安全行为,确保矿山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通过学习和遵守这些规定,相关人员可以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