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讲解了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文中指出,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办好社会主义企业需要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而搞好安全生产同样需要依靠职工发挥监督作用。具体而言,职工拥有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抵制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反映举报权及投诉上告权等十项权利。这些权利涵盖了从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到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参与管理决策以及自我保护等多个方面。与此同时,煤矿职工也承担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等四项主要义务。此外,为了保障煤炭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还强调了煤矿必须为职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及相关工作的企业和职工。它不仅适用于大型国有煤矿企业,同样适用于中小型私营煤矿企业。无论是井下采煤工人还是地面辅助工作人员,都需要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该文档对于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