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交底》讲解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和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办法下,针对本项目深基坑施工期间的安全巡查和作业前隐患排查制度。文中明确指出安全巡查人员包括生产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则涵盖标段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和技术测量人员。巡查及排查要求强调项目部的生产和技负责人需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督,检查各部位、作业面、生产设施等的安全生产环境,以及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同时,标段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须在班前对上述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潜在隐患。巡查内容涉及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按照审批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支护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基坑井水位观察、冠梁支撑帷幕裂缝检查、土方开挖的规范性、深基坑监测、四周安全防护护栏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等多方面。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巡查人员需立即整改违章作业;较大或不能即时整改的问题要暂停施工,设置警示标志和专人看护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应疏散作业人员,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处理。确保进入作业面前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基坑边坡支护结构、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安全施工标准。
《深基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交底》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尤其是从事深基坑施工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标段负责人、设备负责人、技术测量人员等直接参与深基坑施工管理和操作的人员。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基坑施工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指南,帮助他们理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而有效预防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