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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docx

    • 资源ID:9582       资源大小:21.41KB        全文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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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doc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讲解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和背景。文件指出,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15年以来在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推广。这些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减少了证明事项、简化了行政审批、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文件提出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意见。总体要求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原则强调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和风险可控。工作目标是在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特别是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该文件特别强调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旨在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同时,文件明确了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如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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