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89号废止)(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61号).doc
-
资源ID:9803
资源大小:82KB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89号废止)(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61号).doc
第 61 号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已经 2013 年 7 月 1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 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杨栋梁 2013 年 7 月 17 日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备。 三、必须确保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 四、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五、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 六、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七、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八、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 九、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 十、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