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掘进监区生产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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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掘进 生产 助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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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监区生产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掘进监区生产助理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与要求,强调其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该文件明确了生产助理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三大规程”,即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文中指出,生产助理应在监区长领导下,协助副监区长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组织召开安全会议、隐患排查会议,并监督整改情况。同时,需深入井下现场,强化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隐患,确保遵循“隐患不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面对突发事故时,要迅速响应,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并上报信息。此外,对于未能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掘进监区生产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详细列举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指挥、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拒绝执行监察指令等,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掘进监区生产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中从事掘进监区管理工作的生产助理岗位人员。这些人员直接参与煤矿井下一线的生产活动,肩负着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该制度为他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准确把握自身角色定位,正确处理各种安全管理事务。通过规范岗位职责,提高生产助理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煤矿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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