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硐室设备报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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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井下 设备 报废 管理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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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硐室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讲解了井下设备报废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该制度明确了井下设备报废权限归属企业管理办公室,任何其他单位无此权限。需要报废的生产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再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并填写设备报废单。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分别由计财部、使用部门和企业管理办公室留存。对于设备报废条件,《井下硐室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详细列出多种情况:包括设备超过使用年限且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磨损破坏、精度低劣,无法满足最低工艺要求;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而必须拆毁的未到使用年限的设备;因事故或意外安全原因遭受严重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腐蚀严重、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标以及存在危险的设备;经验证和技术鉴定无法修复或调出利用的自制非标准设备;以及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而需变更的情况。
《井下硐室设备报废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具有类似井下作业环境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涉及到大量井下硐室设备,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至关重要。该制度有助于企业合理规划设备更新,保障生产安全,减少安全隐患,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它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处理设备报废问题时有章可循,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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