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工品管理部分处罚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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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品管 部分 处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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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部分处罚规定》讲解了火工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具体违规行为及其对应的罚款措施。该文件详细列举了26条具体的处罚规定,涵盖了从领取、运输、存放、使用到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违规情况及相应的处罚金额。例如,对于领取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情况处以50元罚款;不按规定使用专用箱体进行领取将被罚100元;对放炮器钥匙不随身携带等小细节问题也设置了20元的小额罚款;而对于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如乱扔雷管或炸药,则处以更高的罚款标准,每发雷管罚款100元。同时,在操作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的,如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会给予单位跟班队长、班长以及操作人员各100元的罚款。此外,还特别强调了爆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包括设立警戒、发出信号、确保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并明确了对未执行这些安全措施的责任人实施100元或50元不等的罚款。该规定还涉及到设备完好性检查、瞎炮处理等方面,对违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条款,旨在通过严格的处罚机制确保火工品使用的安全性。
《火工品管理部分处罚规定》适用于矿山开采、隧道挖掘以及其他涉及火工品使用的行业领域。主要面向从事火工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放炮员、班长、跟班队长、操作人员以及单位负责人等。该规定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违规成本,有助于规范火工品管理流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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