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员出入清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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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人员 出入 清点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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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清点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中为确保井下作业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人员出入管理措施。该制度规定,出入井管理由安全科负责监督并设立专职人员和井口检查站,实行24小时轮流值勤制度,明确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时间、尽职尽责。工人入井前,由队组长进行清点登记,并凭矿灯和自救器牌领取相应设备,在经过检身工的检身后才能入井工作。干部及其他人员入井则需经安全科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每班次结束时,灯房和检身员需向调度室报送入井人员名单,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出井后,所有人员必须及时归还设备并办理取牌手续,未按时交回者将受到调查处理。对于拒绝检身或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员,将处以罚款并停职学习。此外,制度还强调了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着装工作服,严禁饮酒及携带易燃物品,并要求携带必要的安全设备如自救器和瓦检仪等。最后,制度指出,无特殊情况严禁单人下井以及从主提升井出入,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被制止入井并反馈给安全科。
《人员出入清点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一线工人、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这一制度旨在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性,通过严格的出入管理和清点制度,确保每一位入井人员都符合安全标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它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督和控制井下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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