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分工会主席(兼职)安全生产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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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电力 工会主席 兼职 安全生产 职责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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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分工会主席(兼职)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兼职电力分工会主席需对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条例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技术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行政部门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并向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引导工会系统配合安全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各种竞赛活动以加强职工安全意识。该职责还描述了组织领导工作,在组织职工参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检查上发挥带头作用,并且确保每年至少两次安全监察并使其常态化。同时提及在安全检查及伤亡事故调查中需要参与行政部门工作,并参与研究制定保护规章制度保证职工安全。除此之外文件指出电力分工会主席需要监管企业对劳动保护经费的正确支出,并且推动解决有关职工健康及安全问题。另外,电力分工会主席要负责参加审查验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动保护设施是否做到设计审查施工“三同时”。所有这些责任共同保障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体现了对于员工生命健康权益的高度关注。
《电力分工会主席(兼职)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电力行业中的各层级企业和单位。具体包括发电站、变电站等存在较多复杂机械、高压电力环境和其他潜在安全风险的企业类型。本规定旨在规范兼职分工会主席在安全领域的特殊职能要求,适用于具备生产或运维环节的企业单位,尤其是在劳动条件较复杂、存在较高安全标准需求的情况下,为保障广大一线职工的人身安全以及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监督框架。它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群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与责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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