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镀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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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电镀 企业 安全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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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企业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部门“电镀专项安全管理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具体要求,详细描述了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规则。包括一般电镀企业需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主任,分租车间在5家以上的需配备3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等内容,还明确对涉及剧毒且100人以上的电镀企业的安全主任配置作出具体说明。此外文件强调安全主任职责及记录巡查和整改隐患的要求,安监办会依据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考核,并有严格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机制。关于夜班和节假日的安全管理,明确电镀企业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并接受定期抽查,一旦未满足要求将视作安全管理不力对待。同时规定企业负责人必须与街道安监办以及分租车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落实一企一档精细化管理制度并督促各责任人履行第一安全责任,保证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最后重点强调对隐患片区安全提出了新改建项目的备案要求、危化品防爆柜设置规范,推荐更换特定槽材质和腐蚀严重区域电气线路更新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电镀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镀生产的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具体涉及的企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规模的电镀企业和分租车间数量较多的企业。对于涉毒涉重人员密集的高风险类型电镀企业具有更严格的管理规定。此外,此文件特别适用电镀作业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特殊材质加热设备、需要新改扩建生产线的相关单位。它不仅针对企业主还面向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及夜间或节假日期间继续生产作业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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