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定.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图书室 管理 规定
- 资源描述:
-
图书室管理规定一、图书室规则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 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