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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广昆高速南宁市西乡塘区“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60802
  • 上传时间:2022-07-29
  • 格式:DOCX
  • 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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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高速 南宁市 西乡 较大 道路 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广昆高速南宁市西乡塘区“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2 日 19 时 52 分许, 在广昆高速百色往南宁方向 618KM+800M处,发生一起一辆货车与三辆小型客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25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1 年 1 月 9 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纪委监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以及西乡塘区、良庆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广昆高速南宁市西乡塘区“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1 月 2 日上午 9 时,韦平驾驶广西顺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顺大物流公司)桂 AV3196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到凌云县泗城镇且村货场等候装货(木材) ,下午 13 时许开始装货,16 时装货完毕后出发,沿212 国道行驶至伶站乡高速公路入口旁一饭店(无店名)用餐,用餐后驾车于 17 时 8 分从伶站收费站驶入广昆高速,17 时 9 分驶入伶站服务区加油,19 时 52 分行驶至 619 KM +28M 处(该路段为施工路段: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广昆高速公路 K616+188K619+307 处修建坛洛西枢纽互通,挖掘占用公路的涉路施工,第一行车道封闭向右侧变窄区域,车辆在第二行车道上行驶)时,由于韦平驾驶桂 AV3196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超速行驶,未与同车道的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追尾碰撞在前方行驶的桂 A6782T 号小型轿车尾部,桂 A6782T 号小型轿车受碰撞后被推行碰撞粤 S2U89X 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粤 S2U89X 号小型普通客车再碰撞桂A0B561 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且桂 AV3196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推行桂A6782T 号小型轿车过程中,桂 A6782T 号小型轿车车尾部起火燃烧,造成桂 A6782T 号小型轿车上李桂兰、黎国庆、黎梓萌三人死亡,黎有敏受伤,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应急处置情况。19 时 58 分,隆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通知县消防大队出警处置,同时通知 120 急救、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出警处置。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于 20 时 20 分到达现场,消防人员于20 时 35 分到达现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于 20 时 50 分到达现场,多部门以及涉路施工方广西北部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开展救援,高速公路一大队同时向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21 时许,现场救援确认事故造成 3 人当场死亡,1 人受轻微伤。交警支队迅速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并逐级上报。 之后,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南宁市副市长、南宁市公安局局长陈荣茂及有关单位领导先后到达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和部署事故善后工作。3 日凌晨 1 时 42 分,事故现场处置完毕,事发路段交通恢复正常。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桂 AV3196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辆所有人为广西顺大物流公司,登记住所为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 2-C4 号二楼,初次登记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8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车辆使用性质为普通货运,核定载质量为 14.98 吨,车辆识别代号为 LGGX4C358HL474030,发动机号为A5CL4H30018,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驾乘人员意外险等险种,该车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取得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南4501080169164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核发机关为南宁市良庆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经查:该车实际所有人为韦平,于 2018 年 1 月从广西顺大物流公司贷款购买,首付 9 万元,双方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 ,合同期限自 2018 年 1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8 日止,以广西顺大物流公司的名义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和营运资质,由韦平实际经营、自负盈亏。1.桂 A6782T 号小型轿车,机动车所有人:李桂兰,登记住所: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 3-1 号 2 栋 1 单元 102 号,使用性质: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2019 年 6 月 28 日,检验有效期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保险信息:在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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