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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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工作需在单位及执法人员指挥和监督下开展,并由单位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遵循谁聘用(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该制度还详细列出招聘条件与限制,强调资格审查的重要性,包括对基本身份信息、学历、履历档案资料等的严格审核。对于合格应聘者,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此外,制度规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培训并可配备必要装备,同时禁止从事特定工作如立案受理、独立调查审核等。针对违规行为设置了严格的惩罚措施,确保履职规范。最后,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与考核机制,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
《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描述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为期数月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强化全镇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方案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通过此次整治活动,结合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当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力求全面排查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1年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负责招聘、管理和监督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机构。这些机构可以是县级或以上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它们需要依据本制度来指导具体的人员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合同签订、证件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该制度同样适用于所有被聘用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作为其工作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涉及燃气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如住建、消防等,以及全体居民用户。此方案为各相关部门提供了行动指南,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实施,也为居民了解自身责任提供了参考,共同构建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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