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责任事故.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 灵宝市 山金 一氧化碳中毒 责任事故
- 资源简介:
-
《河南省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责任事故》讲解了2001年3月7日发生在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详细情况。该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文中描述了事故单位义寺山金矿的基本信息及其历史背景,特别是岳渡村与义寺山金矿之间复杂的矿权纠纷及多次越界开采行为。文章指出,1994年至2000年间,岳渡村在矿区外开挖坑口并与义寺山金矿打穿,期间虽有治理整顿但未能阻止违规行为。至2000年底,双方达成抵押租赁合同,岳渡村继续经营并再次将工程发包。事故经过中提到,2001年3月6日晚至7日,因巷道内坑木着火导致通风不畅,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并向五坑口蔓延,加之民工缺乏安全知识盲目救援,最终酿成惨剧。事故原因分析表明,违法启用已封闭坑口、巷道失修引发火灾以及民工无序抢救是主要原因。
《河南省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责任事故》适用于矿山企业,尤其是存在复杂矿权关系和多主体经营的小型金矿等非煤矿山领域。该文档为相关从业人员如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警示案例,强调了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规范采掘作业流程的重要性。同时,对于地方政府部门而言,该事故报告提醒其加强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展开阅读全文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