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码编码与应用规范 第1部分:标识DB11T1917.1-2021.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码编码与应用规范 第1部分:标识DB11T1917.1-2021 城市 编码 应用 规范 部分 标识 DB11T1917 2021
- 资源简介:
-
《城市码编码与应用规范 第1部分:标识》讲解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917.1-2021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旨在为城市中各类实体提供统一标识编制原则、编制要求及注册共享要求。该文件规定了城市码的标识编制应遵循唯一性、兼容性和稳定性三大基本原则,确保每个实体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且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明确的信息标识。文件明确了自然人和组织的身份标识规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采用“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统一身份标识,其他人员则以入境证件号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统一身份标识;而对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则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其身份标识。此外,文件还对时空标识进行了定义,强调时空标识用于确定实体的时间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同时列出了标识禁用字的要求。文件中还包括了标识注册与共享的具体要求,如总体要求、标识注册、变更和注销要求以及共享方式等内容,确保标识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城市码编码与应用规范 第1部分:标识》适用于需要进行实体标识编制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涉及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机构。它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确保在城市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能够实现多源数据互通共享和融合应用。通过对实体身份标识和时空标识的规范化管理,解决了因标识不统一而导致的信息无法互通互认的问题,从而提高了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这一标准特别适用于北京地区,但也可为其他城市和地区提供参考借鉴。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