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佛山市禅城区华南新能源大厦工地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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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11.11 佛山市 城区 华南 新能源 大厦 工地 高处 坠落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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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佛山市禅城区华南新能源大厦工地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11月11日9时30分许,佛山市华南新能源大厦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该报告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详细记录并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性质,并提出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报告首先介绍了事故单位概况,包括建设单位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和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其次描述了事发工程的具体情况。关于事故发生过程,谭朝林未按规范佩戴安全绳且私自更改作业地点,在操作吊篮过程中由于钢丝绳从爬升机构脱出导致吊篮侧翻,最终造成其跌落死亡。应急处置方面,相关部门迅速响应,承包单位也积极处理善后事宜。此次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人民币。对于事故原因,报告指出直接原因是谭朝林违规操作以及吊篮设备存在缺陷;间接原因是吊篮租赁单位佛山市优富吊篮租赁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缺乏必要的培训和维护工作。最后,事故被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11.11”佛山市禅城区华南新能源大厦工地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特别是涉及高空作业的项目管理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这份报告旨在提醒上述人员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充分的安全培训,使用合格的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机械。同时,它也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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