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6
1

类型电白区沙院镇木苏开发区冯秀美私建房“3·1”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76864
  • 上传时间:2023-07-26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9.15KB
  • 安全生产月专题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白区 沙院镇木苏 开发区 秀美 建房 一般 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电白区沙院镇木苏开发区冯秀美私建房“31”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3 月 1 日中午 13 时左右,沙院镇木苏开发区冯秀美私人建房发生一起建筑施工工人从脚手架坠落事故,事故造成 1 人受伤住院救治 11 天后死亡。根据区领导指示,区政府成立以詹繁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办张世华、区应急局许景贞、区住建局梁伟海、区纪委监委陈健、沙院镇毛学宽为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沙院镇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3 号)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征求了电白区规划分局意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和对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人员基本情况1.房主冯 X 美,女,汉族,50 岁,身份证号码:4409231968032324XX。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沙院镇金凤那 X 村东片 X 号。2.死者苏 X 荣,男,汉族,65 岁,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东阳 X 街 X 号。2019 年 3 月 1 日到冯 X 美私建房从事砌砖批墙(室内封排污水管)工作。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二)冯 X 美私建房基本情况冯 X 美私建房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木苏开发区 X 街,冯 X 美(土地使用权人)持有国有土地证,证号:茂港国用(2013)第 X 号,使用权面积 487.3 平方。2017 年 12 月 21 日,沙院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面积 2524 平方米,楼高为框架结构五层(分为三宗楼房报批:1、地字第 2017k0X 号,用地面积 150 平方米,建设规模五层共 782 平方米;2、地字第 2017k0X 号,用地面积 150 平方米,建设规模五层共 872 平方米;3、地字第 2017k0X 号,用地面积 148平方米,建设规模五层共 870 平方米)。2017 年动工建设,2018 年年底已完成五层半毛坯房主体工程。在房屋建设期间,冯秀美委托潘忠强监管工地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冯 X 美将私建房内、外墙批荡发包给郑 X 星(未能提供工程发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楼室内有 9 条排污管未封,冯 X 美以 250 元一条的价格计算发包给郑树 X星,郑 X 星雇其朋友苏 X 荣来砌砖封排污管。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3 月 1 日上午,苏 X 荣、谢 X 莲经工程承包人郑 X 星介绍到冯 X 美私建房一楼室内砌砖封排污管施工,当天中午 13 时左右,苏X 荣在第一层约 1.9 米高脚手架竹排上拆除笫二层门架脚踩板竹排时坠地,导致后脑勺、右眼、鼻子和腰等部位受伤。经调查,沙院镇政府有关部门未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盲目开展检查工作。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同在现场的谢 X 莲喊救命,在二楼做水电工的潘 X 燕、刘 X 全赶下来帮忙,并打 120 电话,同时告知工地管理人员潘 X 强,约 20 分钟后 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将苏 X 荣送往电白区人民医院抢救,并于当晚转到茂名市人民医院救治,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上午在茂名市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期间,冯 X 美垫付医疗费 99500 元,承包方郑 X 星垫付医疗费 5000 元。沙院镇政府牵头组织冯秀 X 美、承包方和死者家属进行协商,同时邀请茂名市大贤东宇律师事务所驻镇律师李亮、柯瀚晶参与,但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三、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苏 X 荣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固定好的门式脚手架的情况下直接拆除重叠在上面的二层脚手架,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冯 X 美委托无资质人员潘 X 强从事工程监管,与郑 X 星没有签订工程发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苏 X 荣的冒险违章作业行为;对苏 X 荣、谢 X莲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以致工人安全意识薄弱,违章冒险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三)事故性质认定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经调查认定,沙院镇木苏开发区冯 X 美私建房“31”一般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房主冯 X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电白区沙院镇木苏开发区冯秀美私建房“3·1”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76864.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