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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1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84355
  • 上传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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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中山市 三角 交警大队 饭堂 建筑工地 12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1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高空坠落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角镇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1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1.梁孟强,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69 年10 月 12 日,公民身份证号码:*,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2.陈锡强,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84 年5 月 21 日,公民身份证号码:*,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二)死者身份信息。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阳长付,性别:男,民族:土家族,出生日期:1964 年5 月 2 日,公民身份证号码:*,地址:湖北利川市建南镇*。(三)工程基本情况。2020 年 9 月,广东耀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 86 万元中标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设工程,工程标的包括建筑主体、建筑基础以及简单装修。2020 年 9 月 22 日广东耀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整体(含主体建设)转包给无相关资质的私人包工头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并签订合同。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承接工程后再以口头协议按照每平方米 480 元价格雇请无相关资质的杨权标组织施工,在建工地所有的施工材料(包含水泥、砂石、钢筋等)还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手套等)由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负责提供,现场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施工方案以及施工顺序由梁孟强负责,陈锡强负责出资金。杨权标根据梁孟强的安排进行施工,阳长付、向家兵、梁娴玉三人负责施工。三名施工工人是梁孟强通过杨权标以每平方米 85 元的价格聘请的。二、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2 月 4 日 8 时许,木工班组人员对项目首层柱进行拆模(木工班组人员在拆模时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木工阳长付在对 1 号柱进行拆模时攀爬木梯,由于其没抓稳木梯发生倾覆,阳长付向后从高处坠落,导致后脑摔伤。事故发生后现场工友立即联系杨权标和拨打 120,伤者阳长付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被送至三角医院救治。当天 9 时 30 分许,阳长付转到中山市中医院进行救治。伤者于 12 月 4 日至 12 月 15 日期间在中山市中医院 ICU 进行救治,12 月 15 日办理出院后经家属陪同返回湖北利川市,于 12 月 18 日死亡。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木工班组阳长付在拆模时未做好安全措施,没有按规范要求佩戴安全帽,不慎从高约 1.9 米木梯上坠落导致事故发生。(二)间接原因。1.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2.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未督促员工按规范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3.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工人在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施工的事故隐患;4.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履行监理职责,未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5.广东耀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给无相关资质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四、事故性质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www.aqrzj.com经调查认定,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1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调查认定,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1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38 万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山市三角镇交警大队饭堂建筑工地“1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市应急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梁孟强、陈锡强(合伙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三角镇人民政府对广东耀恒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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