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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泰宁县“3.31”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15767
  • 上传时间:2024-01-08
  • 格式:DOCX
  •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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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泰宁县 3.31 物体 打击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泰宁县“3.31”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3 月 31 日 10 点 40 分左右,泰宁县湖缘大桥建设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因吊车吊带断裂,料桶高空坠落,造成 1 人死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县政府授权,县安监局于 4 月 2 日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监察委、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城投公司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3.31 泰宁县丹霞之城新区城镇化建设和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事故调查小组(以下简称“3.31”湖缘大桥工程事故调查组),同时召开了事故调查组工作会议,决定将事故调查组分成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查阅调查、事故善后工作跟进三个小组,并进行了工作安排。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调查,对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吊装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了检查并查阅有关安全生产内业资料。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有关单位概况(一)业主单位:(一)业主单位: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06413012XJ,法定代表人:黎发平,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 6 号(二)施工单位情况:(二)施工单位情况: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建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900109541740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13037225,法人代表:郝书明,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 18 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三)吊装单位情况:(三)吊装单位情况:宜春市荣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922MA35YGDM9L,法人代表:李安林,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罗城镇罗街佳园路 3 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与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安装,建筑劳务分包等)(四)监理单位情况:(四)监理单位情况: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兴),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91350901MA2XU81885,法人代表:鲍龙华,地址: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 16号(天一碧海云天 1 号楼 2406 室)。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五)行业管理单位履职情况:(五)行业管理单位履职情况: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泰宁县丹霞之城新区城镇化建设和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有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及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督促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尚未发现明显监管过失行为,建议不予追究。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 年 3 月 31 日上午 8 点,泰宁县丹霞之城新区城镇化建设和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正在进行湖缘大桥背墙混凝土浇捣施工,大桥背墙混凝土模板高度 2.3m。现场施工人员有水泥工、木工等共 6 人。在 10 点 40 分左右,履带式吊车在吊装混凝土过程中,吊带断裂,料桶坠落到模板顶部,使正在背墙离地约 2.3 米高处的模板顶部进行护模工作的木工廖云求(1968 年出生,男,福建省泰宁县大田乡鱼川村人,身份证:3504291968022541515),随料桶一同坠落至地面。坠地后,廖云求所戴安全帽损坏脱落至地面,身体仰面斜躺在料桶上面,头部外伤出血。(二)现场处置情况(二)现场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工友对廖云求进行了施救,并立即拨打120 急救电话,现场安全员从桥下立即赶到现场,并拨打电话给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场负责人邓晓云,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消息后立即赶往出事现场。11 点 15 分左右,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诊断确认廖云求因伤势过重死亡。11 点 30 左右,现场负责人向业主单位城投公司和住建部门电话报告事故情况。之后,县安监局接到电话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并将事故有关情况按程序进行报告。随后县公安、住建、城投等部门人员相继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确认并开展勘查取证,公安刑侦人员提取了断裂的吊带等物证。(三)善后处理情况(三)善后处理情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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