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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要求JTT1440-2022.pdf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15826
  • 上传时间:2024-01-09
  • 格式:PDF
  •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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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机 物流配送 运行 要求 JTT1440 2022
    资源描述:
    ICS 03.220.01CCS A 8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4402022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要求Operation requirements for unmanned aircraft logistics distribution2022-09-13 发布2022-12-13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 布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5 场地设施要求26 作业要求37 信息交互48 安全要求5附录 A(资料性)无人机物流交接操作流程图6参考文献7JT/T 1440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1)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顺丰科技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丰羽顺途科技有限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京东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德虎、戴丽华、王显光、王明文、石琼、靳宗振、孙可朝、王仁龙、曾毅、陆再政、刘洋、刘菲、李蕾蕾、孙勇、王琪。JT/T 14402022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基本要求、场地设施要求、作业要求、信息交互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支线无人机物流、末端无人机物流的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8152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GB/T 38726 快件航空运输信息交换规范JT/T 1197 快件民航运输交接操作要求JT/T 12862020 空陆联运集装货物转运操作规范JT/T 1439 邮政快递无人机监管信息交互规范SB/T 10801 电子航空货运分运单格式规范YZ/T 01722020 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38152 和 JT/T 119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无人驾驶航空器 unmanned aircraft由遥控设备或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机上无人驾驶的航空器。简称无人机。来源:GB/T 381522019,2.1.13.2无人机物流 unmanned aircraft logistics以无人机作为载运工具,依托航线网络及航空运输优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货物从始发站运输并交付至目的站的过程。3.3干线航空货运 trunk line cargo transport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由航空器将货物经干线航线从一地位移至另一地的过程。3.4支线无人机物流 feeder line unmanned aircraft logistics使用无人机在支线航线开展的物流活动。3.5末端无人机物流 terminal unmanned aircraft logistics使用无人机在配送站到配送站、配送站到接驳点之间开展的短距离的物流活动。1JT/T 144020223.6交接 handing over procedure运输过程中,在始发站托运人与承运人,以及在目的站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进行的货物交发与接收的过程。注 1:在始发站,托运人与承运人办理的交接称为交发。注 2:在目的站,收货人与承运人办理的交接称为接收。来源:JT/T 11972018,3.12,有修改4 基本要求4.1 从事无人机物流运营的组织(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取得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门规定的无人机运营资质。4.2 承运人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体系、作业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4.3 承运人应在运营前对运行区域和航线进行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对周围环境、净空条件、电磁环境等条件的勘察;定期对航线进行复勘,如发现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应停止该航线飞行,重新调整航线。4.4 无人机物流的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4.5 无人机物流交接应使用交接凭证。支线无人机物流交接凭证宜采用符合 SB/T 10801 要求的电子航空货运单;末端无人机物流交接凭证应至少包括:日期、托运人、承运人、运单号、货物类型、货物数量、重量、起飞站、中转站、目的站等主要信息。交接凭证的保存期限宜不低于 2 年。5 场地设施要求5.1 起降场地5.1.1 支线无人机起降场地宜使用现有民用机场。5.1.2 末端无人机起降场地满足以下要求:a)选址宜选择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的区域;b)场地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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