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精炼厂“1.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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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宝钢 不锈钢 有限公司 精炼 1.30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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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精炼厂“1.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1月30日下午16时20分在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精炼厂内39米转炉平台转炉工段3#汽包发生的2名员工窒息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罗源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由县安办牵头组织多个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建议。报告详细描述了两名死者的个人信息和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员工人数和生产能力。事故发生经过显示,1月29日至31日公司进行停产检修,1月30日上午作业人员进行了汽包内焊缝打磨作业,但在下午15时30分发现王加学失踪,并最终在16时12分发现其倒在3#汽包人孔处。随后的救援过程中又发现了李升智,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指出,李升智未经审批确认安全保障措施擅自进入3#汽包作业,王加学则在未确认施救环境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窒息死亡。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精炼厂“1.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该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经过,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报告中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建议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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