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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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危险 化学品 重大 危险源 现场 安全 监控 装备 设置 规范 AQ30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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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讲解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的设置要求和管理,适用于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安全监控装备的术语定义、监控预警参数的选择依据及其种类,涵盖了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气象参数和音视频信号等环境参数。对于监控仪器的选择与安装布置,标准强调了监测对象、范围、精度及响应时间的重要性,并对不同类型的场所如封闭或半封闭场所、露天和半露天场所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同时,针对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电气设备、防止静电事故、作业环境气体监测报警仪等方面引用了多个国家标准和技术文件,以确保罐区的安全运行。此外,本标准明确了泄漏释放源的定义,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工业事故发生提供了技术支撑。该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行业在建设类似设施时也可参照执行。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企业,尤其是那些拥有大型储罐区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需要严格遵守本标准的规定,以确保罐区的安全监控系统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潜在的重大工业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通过遵循本标准,相关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降低风险隐患,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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