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动力厂老化管理HAD 10312-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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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动力厂老化管理HAD 10312-2024 核动力 老化 管理 HAD 103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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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老化管理HAD 10312-2024》讲解了核动力厂在设计、建造、调试和运行各阶段对构筑物、系统和设备实施老化管理的原则和方法。该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于2024年8月12日批准发布,旨在为核动力厂提供有效的老化管理指导,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文中强调老化管理应贯穿整个寿命周期,包括实物老化管理和技术过时管理。具体内容涵盖老化管理方法的概述、范围界定和对象筛选、审查流程、时限老化分析和技术过时管理等。此外,还详细介绍了老化管理大纲的编制、实施、审查和改进,并提出营运单位需建立老化经验、数据收集和记录保存系统,以持续评估老化效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导则指出,老化管理需要考虑多重部件性能劣化对纵深防御系统的潜在损害,并要求营运单位定期进行自我评估,确保老化管理的有效性。同时,营运单位需设立专门的老化管理主责部门,负责协调各类老化管理相关活动,跟踪和调研老化相关经验和成果的应用情况。
《核动力厂老化管理HAD 10312-2024》适用于核动力厂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老化管理。其他类型的核设施也可参照执行。此导则特别针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指导其在设计、建造、调试和运行各个阶段开展主动的老化管理,确保核动力厂在整个运行期间维持所需的安全功能。营运单位应根据该导则编制、实施、审查和改进老化管理大纲,建立老化经验、数据收集和记录保存系统,确保老化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此外,导则也适用于参与核动力厂建设和运营的技术支持单位,以及负责监督和评估核设施安全性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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