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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松江车墩启东霓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米阳光
  • 文档编号:411790
  • 上传时间:2025-12-03
  • 格式:DOCX
  •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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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江车墩启东霓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4月28日发生在松江区车墩镇引水路近黄浦江边的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5.8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调查过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公安、工会及镇政府组成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监控调取、人员问询和司法鉴定等手段,查明事故直接原因为吊装作业时挂钩人员唐先球未离开危险区域,被吊起的混凝土方桩挤压致死;间接原因涉及发包方启东霓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专门安全管理协议,未制定吊装作业制度及安排现场监管,承包方上海戈畅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制定吊装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反“十不吊”规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报告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明确霓辉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戈畅公司违反第二十一条,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培训缺失等问题。报告还记录了应急处置情况,包括120急救响应、善后赔偿落实及未引发次生灾害,同时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强调需强化承包商管理、完善吊装作业规程、加强现场监督等防范整改措施,以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松江车墩启东霓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包括建筑施工、预制构件制造、物流装卸及设备租赁等行业领域。报告特别针对发包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强调必须履行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职责,签订专门安全管理协议并定期检查;适用于承包方如起重设备租赁公司,要求其制定专项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同时适用于一线操作人员如起重机司机、挂钩工,需强化危险区域识别和应急避险能力。此外,报告为应急管理部门、住建监管机构及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分析范例,助力提升高风险作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水平,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涉及吊装、搬运等特种设备操作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培训和制度建设的警示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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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说明
    本文标题:松江车墩启东霓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411790.html
    关键词语:松江 启东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28 一般 起重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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