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 生产 调度员 十项 应急 处置
- 资源简介:
-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讲解了煤矿调度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特定险情时,无需请示领导即可下达立即停止生产并撤离作业人员的指令。这些险情包括:汛期降雨量达到120mm以上或受到泄洪威胁、井下突水或涌水量突增、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供电系统故障、主要通风机故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煤层自燃发火、瓦斯浓度超标、冒顶征兆无法控制或冲击地压危险未解除、以及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险情。文件强调,各煤矿应确保调度室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授权书,授权书明确当班调度员在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产撤人,并且事后不会因未发生灾害而被追究责任。此外,各煤矿还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并上报公司。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煤矿调度员、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该文件旨在提升煤矿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通过明确调度员的应急处置权限,增强其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展开阅读全文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