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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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领导干部 现场 跟班 作业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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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讲解了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厂领导能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该制度强调了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厂长等领导需严格执行跟班制度,每月至少跟班两次,每次跟班时间为当日下午 16:00 至次日 16:00。带班领导需按照计划安排进行巡查和监督,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即与工人同在作业现场,同时处理现场问题,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不得到处理不放过。此外,带班领导需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能力组织生产。如遇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停产、撤人等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厂安委会汇报。
《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那些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行业,如化工、冶金、矿山等。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领导干部的职责和要求,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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