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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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监理 工程师 通知单 签发 复验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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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规定》讲解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签发及复验流程,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质量第一、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工程参建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实现工程安全、质量监理总体目标。该规定明确了监理项目部和承包商在执行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当监理项目部发现施工项目部未按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和安监人员不履行职责、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或违章作业等情况时,必须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工程承包商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商需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由监理项目部组织复验。若发现重大或危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隐患,监理项目部应立即通知施工方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整改完毕,监理项目部需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遇有危及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口头指令先行停工,并在24小时内签发书面工程暂停令。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监理项目部和承包商,特别适用于涉及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工程项目。该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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