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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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建筑行业 安全生产 措施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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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讲解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各建设工程类别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分别为:矿山工程为2.5%,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安全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且总包单位需将安全费用按比例支付给分包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若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经批准后可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和维护,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和维护,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和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更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使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类施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等。该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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