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监理人员报告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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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 监理 人员 报告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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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人员报告制》讲解了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停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的措施。具体而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并使用施工安全隐患监理快报表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制》还描述了当施工现场出现以下突出问题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或施工内容超出施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且无法有效制止;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如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
《安全监理人员报告制》适用于建筑行业的项目监理机构,特别是那些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人员。该制度为监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在遇到严重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不配合整改时,能够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从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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