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聊城热电厂#4机100MW 10.22事故的情况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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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聊城 热电厂 100 MW 10.22 事故 情况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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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热电厂4机100MW 10.22事故的情况通报》讲解了聊城热电厂4号机组100MW DCS系统在2003年10月22日发生的重大事故。该系统由山东鲁能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建并负责软件组态和现场调试,而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仅提供XDPS-400硬件。2003年5月完成了新增DPU的扩容工作后,同年10月22日,新华公司工程师应电厂要求在现场进行ASDPU实时数据通讯调试时,因配置失误将3号机组中的大量实时数据广播到4号机组的实时网中,导致4号机组通讯紊乱,DPU负荷率急剧升高并复位,最终引发机组MFT。运行人员手动打闸停机后,6KV开关自投成功,但高备变高压侧303开关自投失败,交流润滑油泵失电且直流油泵未自动联启,造成汽机4号瓦化瓦。经过山东电科院、聊城热电厂、新华公司联合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人为失误导致,并非DCS系统软硬件问题。此外,4号机组DPU负荷率偏高,容易在通讯异常时导致DPU复位。鉴于此,新华公司承诺会同山东电科院及电厂对组态进行检查优化。同时,该通报总结了多项经验教训,包括控制系统商业运行期间严禁随意改动软硬件、必须设置电气保护逻辑中的硬联锁等安全措施。
《关于聊城热电厂4机100MW 10.22事故的情况通报》适用于电力行业的发电厂,特别是采用类似DCS系统的火力发电企业。它为相关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提供了重要的事故案例分析,帮助他们了解在控制系统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应对策略。适用于从事DCS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的专业人员,以及电厂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运营团队。通过对这一事件的学习,相关人员可以吸取教训,提高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性,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于电力行业监管部门而言,本通报也提供了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定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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