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七一机械厂触电事故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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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常德 七一 机械厂 触电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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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七一机械厂触电事故案》讲解了常德七一机械厂发生的一起严重触电事故,导致2人死亡和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7万余元。该事故发生在1988年5月18日上午,设备动力科副科长李某某带领技术员邓某某和电工班长刘某某到高频室检修高频感应加热设备。在检修过程中,李某某和刘某某未切断高压电源,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定。此外,电工彭某某、张某某和刘某某擅自进入高频室,李某某和刘某某未加制止,也未作任何安全交代。在对B5变压器进行空载测量时,未能找到故障原因,怀疑检测电表有问题,继续使用新万用表测试。由于沟通不畅和操作失误,刘某某误以为检修完毕,按下了高压电钮,导致邓某某和彭某某因电击身亡,张某某受伤。事后,李某某和刘某某因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但鉴于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最终免予起诉。
《常德七一机械厂触电事故案》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别是涉及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的工作人员。该案例强调了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高压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电源切断,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对于企业管理人员来说,此案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提醒他们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在日常工作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此案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有助于推动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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