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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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常山县 12 住宅楼 倒塌 特大事故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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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的批复》讲解了1997年7月12日浙江省常山县发生的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该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60万元。批复中提到,事故发生后,浙江省政府组织了事故调查组,并按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分析了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工程质量低劣和擅自改变设计,特别是基础砖墙质量低劣以及长时间受积水浸泡是导致事故的关键因素。此外,施工过程中大量使用不合格材料、变更设计未按规定执行也是重要原因。批复同意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要求落实行政处分决定并向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同时,批复强调了加强建设工程和建材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关于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的批复》适用于建筑行业及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机构。该文件为各级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通过对这起特大事故的详细分析,文件强调了在建筑工程中严格遵守设计规范、确保建筑材料质量、杜绝违规变更设计的重要性。它还提醒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性,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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