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5•19”顶板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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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湘潭 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 19 顶板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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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519”顶板事故》讲解了2008年5月19日发生在湖南省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的一起顶板事故。事故发生于-65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导致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195万元。该矿始建于1969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经多次技术改造后达到9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并在2005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和木支架支护。事故发生地点位于-65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一平巷1号天眼,当时副班长何启红违章作业,在未铺架、放顶完成的情况下挖取顶煤,导致掩护支架突然垮落,将其埋住。事故发生后,矿方立即组织抢救,但何启红最终不幸身亡。事故原因包括作业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顶板压力大且未进行有效支护、吨煤工资制度促使职工追求产量、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职工安全意识差等。事故被确认为责任事故,提出了改革工资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和培训教育等防范措施。
《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519”顶板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类似生产条件和技术背景的矿井。该文件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及教训,可以指导相关企业改进工资制度,避免单纯以产量为导向,同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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