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县新源煤矿“3•30”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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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湘潭县 新源 煤矿 30 事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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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新源煤矿“3•30”事故案例》讲解了2009年3月30日发生在湘潭县新源煤矿的一起致命事故。事故发生在-620米水平西翼二石门1号天眼,导致一名工人死亡,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5万元。该矿井位于湘潭县谭家山镇榜塘村,是当地一家集体企业,始建于1993年,经过两次技术改造后,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年。事故发生地点的3煤层为急倾斜煤层,倾角平均82度,采用盘木支护,但未安装防坠绳、行人梯和扶手等安全设施。事故发生时,局部通风机使用非矿用设备,且风筒材质为塑料,存在安全隐患。矿井装备有KJ-90型监测监控系统,并在多个关键位置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但仍未能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表明,现场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通风设备不符合标准,以及管理上的疏忽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值得其他同类企业引以为戒。
《湘潭县新源煤矿“3•30”事故案例》适用于高瓦斯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进行急倾斜煤层开采的企业。该案例详细描述了因缺乏必要防护措施和使用不合格设备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学习该案例,加强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防坠绳、行人梯和扶手等,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此外,该案例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的日常运营,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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