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乡县金泉山煤矿4•3顶板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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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宁乡县 金泉山 煤矿 顶板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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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金泉山煤矿4•3顶板事故》讲解了2009年4月3日发生在宁乡县金泉山煤矿的一起顶板事故。事故发生在-280m水平一石门1煤斗上山掘进工作面,导致一名工人死亡,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该矿井为镇办集体企业,拥有五证一照,生产能力在2007年核定为3万吨/年,但2008年实际产量仅为1万吨。事故发生前,矿长李春建以320万元/年的价格承包了该矿6年的生产经营权,采取定额包干工资的承包方式。矿井配备了1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等,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矿井采用斜井和立井联合开拓,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抽出通风,主要开采2#煤层残留煤,煤层直接顶为易碎易垮落的黑色页岩或粘土层。事故发生地点为新开布置的工作面,巷道支护采用梯形木棚,局扇风筒送至距迎头9米处,但工作面未设置瓦斯传感器。事故发生经过显示,尽管矿方曾因顶板破碎而停止掘进,但在恢复掘进后,未能充分处理老采空区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导致冒顶事故发生。
《宁乡县金泉山煤矿4•3顶板事故》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中小型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以及一线作业人员。该案例对于理解煤矿顶板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通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可以帮助相关人员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尤其是针对低瓦斯矿井和复采煤层的顶板安全管理。此外,该案例还提醒企业管理层要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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