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docx
-
资源ID:100335
资源大小:14.66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2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docx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2006 年 5 月 18 日 19 时 36 分,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 56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5312 万元。事故发生后,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和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瞒报井下被困人数。党中央、国务院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了重要批示。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慰问了参加抢险的救护队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并报经国务院同意, 5 月 27 日成立了以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为组长,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于幼军、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苏平、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李政文为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并聘请 5 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全面调查,完成了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定,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井煤矿在 14-1#煤层多条巷道透水征兆十分明显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仍违法在燕西 1#井靠近采空区处组织生产,冒险作业,由于受放炮震裂松动、水压浸泡以及采掘活动带来的矿山压力变化影响, 破坏了燕西 1#井采空积水区与新井煤矿违法开采的 14-1#层东 13 巷迎头之间有限的安全煤柱, 导致燕西 1#井采空积水区的积水溃入东 13 巷,造成了这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新井煤矿非法超层越界开采, 违规严重超能力、 超强度和超定员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资料不健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没有健全的火工品领用、发放、储存、清退制度,井下大量使用非防爆设备,在有顶钻、顶板滴水和淋水等明显的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没有停产、撤人,继续违章指挥生产,在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虚假资料。左云县、张家场乡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新井煤矿长期存在的超能力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查处不力;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对新井煤矿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问题失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对新井煤矿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问题失察;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井煤矿长期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查处不力,对新井煤矿采矿许可证年检把关不严;左云县公安机关违规审批火工品;左云县供电支公司违规为新井煤矿多次增容;大同市恒安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为新井煤矿出具虚假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张家场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玩忽职守,对新井煤矿长期存在的违法生产问题听之任之,甚至为其提供保护;左云县县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使新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停产整顿以及复产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大同市政府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情况失察。另外,这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诸多违纪违法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经国务院研究同意。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1李付元(又名李富元、李玉峰),新井煤矿总承包人。5 月 23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另,组织瞒报事故。2张胜胜(又名张靖祥),新井煤矿副矿长。5 月 23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3李付和,新井煤矿副矿长。5 月 30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4王胜,新井煤矿 14#层跟班队长。5 月 22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5司功,从 2006 年 3 月 15 日起任新井煤矿矿长。5 月 22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6郭永奇,新井煤矿 14#层出煤承包人。5 月 22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另,参与组织瞒报事故。7兰仁伙,新井煤矿 14#层出煤承包人。5 月 22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另,参与组织瞒报事故。8许德枝,新井煤矿带班队长。5 月 22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 月 23 日,被依法逮捕。9邓万君,新井煤矿探水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