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班段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讲解了为加强生产一线班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现场安全管理作用而制定的安全奖金考核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考核小组的构成,包括组长吴启山、张玉贤,副组长解贵仁、孟祥平以及安监处、工资科等成员。同时明确了安全奖励范围涵盖采煤跟班队长和掘进班长,并具体列出奖励标准分别为每月900元和700元。对于获得安全奖励需满足出勤21天且无工伤、“三违”行为等条件进行了说明。此外,文件列举了多种可能导致扣除全部安全奖金的行为,如发生工伤事故、冒顶事故、不正确使用放炮工具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形,旨在通过严格的考核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采掘班段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中的一线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负责采煤和掘进工作的班段长。此办法旨在激励这些关键岗位人员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对出勤天数、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及事故预防效果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考核,促使班段长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细节,保障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与设备完好。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也为其他类似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