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讲解了关于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和管理规范,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需要按需求配备足量且合格的监控设备。此制度描述了瓦斯监控系统须具备甲烷断电仪与甲烷风电闭锁装置功能,并强调购置及使用相关设备时必须从公司准入厂家采购。对监控设备提出了“三证一标”的资质要求,且对于计量产品还应附加有计量合格证书的规定。同时规定了井下监控分站和瓦斯传感器具体安设位置要求。文件阐述了各类传感器在数量、种类以及设置报警浓度、断电范围方面的依据标准需参照相关规程进行制定,并明确了传感器备用品的数量不得少于使用量的20%。此外该制度强调了设备定期调校和通电试运行的要求,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最后指出了在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并强调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人工复电,严禁自动恢复。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涉及地下作业的企业或组织。尤其适用于煤矿企业,负责制定与实施瓦斯监控方案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应遵循这一制度。对于负责采掘设计、设备采购、维护保养以及现场监测的所有岗位均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指导方针,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