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关于易燃、易爆商品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此类商品的具体种类,包括发胶、摩丝、油墨、粘胶剂等,并规定了其它易燃商品及器具禁止进场。管理制度指出,在易燃、易爆商品进货时,需具备“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证。同时强调存放部位要独立封闭且通风良好,以防止高温或阳光直射导致的安全隐患。对于储存数量,《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描述了其限制性要求,明确周转库和柜台摆放的数量不准超过两天销售量,并对混合运输、存储与销售提出了禁止性措施。制度还引入了“四专”管理方法: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以及单独柜台销售模式,确保在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管理和操作,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此外,该制度提到各商场需登记经营的相关商品信息并落实培训与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场、零售店及其他涉及易燃、易爆商品的经营场所。适用的行业领域涵盖化工品销售商、食品饮料批发商及各类使用杀虫剂等物品的企业单位。所有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均需掌握此制度的内容,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如保管员、售货员等,他们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以便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这一制度旨在为各类企业和商家提供一个清晰的安全管理框架,确保他们在经营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规范操作,有效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