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如何全面开展和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描述了从总则部分到各层级的职责,涵盖整体的职业健康保障体系。其总则中表明该制度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而制定,明确了各级人员与部门的责任分工及逐级责任制的重要性,并强调人事变动后的责任落实原则。在组织领导章节中,制度明确规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小组及监督管理员等机构,明确了行政人事处作为职能管理部门的角色与具体事务安排。随后详细分解了包括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职防领导在内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明确责任范畴,并细化到委员会和普通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履行的各项具体职责。特别指出各部门需要负责本级内的规章制度落实、教育培训、定期检查以及隐患整改措施实施等工作。同时,涉及到了如“三同时”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告知、职业健康体检与建档等方面的细节性操作规范。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职业危害风险的生产型企业,尤其是那些涉及化学品、粉尘或其他可能危害员工健康的作业环境。其内容针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存在多种工序且可能有职业危害的大型制造企业尤为合适。制度适用范围覆盖全企业的各级管理层、安全环保职能管理部门以及直接生产部门和所有一线工作人员,能够指导他们共同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责任。无论是大型化工企业,还是中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均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运用该文件,以确保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并达到法律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