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性以及通过追责的方式加强医疗人员的责任感。《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描述了在处理急、危、重患者和慢诊患者时首诊医师的具体职责及其相关违规的扣分及赔偿细则。对于急、危、重患者的处理规定,包括接诊医师是否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的患者的交接流程等。如果违反规定将面临经济处罚和相应责任承担。另外还详细规定了经治医师、主治医师和值班医师的各项查房制度以及未能执行所带来的责任后果。针对查房频次、对病历的记录更新、处置疑难病情等具体操作都有明确的要求。此外,在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方面也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范。例如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按时交接班,并及时对患者的病情做出应对处理。一旦发生脱岗行为或其他未遵守规定的行为,同样存在经济处罚以及承担责任的情况。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中的所有医务工作者,特别是涉及急诊科室、病房科室以及其他需要进行首诊、查房、交班工作的部门。无论是首诊医生还是值班医师、主治医师以及相关科室主任都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该制度的应用能够覆盖医院内部日常医疗活动中的多个层面,旨在确保医务人员严格履职以避免因人为疏忽导致的医疗事故。